长沙离婚登记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长沙离婚证办理在湖南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平台进行预约,需要双方自愿并且携带户口本等证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长沙离婚登记需要双方自愿并且携带户口本等证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具体办理如下:
一、办理条件
1、 至少须有一方当事人户口在本省辖区内;
2、 双方自愿离婚,达成离婚协议;
3、 双方均有民事行为能力;
4、 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5、 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6、 已进行离婚冷静期申请并已期满。
二、申请材料
1、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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