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不能提取的8种情况

导语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文件内容,共有8种情况不能提取公积金,详情见正文: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其中规定了8种情况下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在本市(包括长沙公积金中心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同)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下同)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办理异地贷款冻结的,不得申请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外的其他类型提取;

  (二)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2次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为由提取;

  (三)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第3套以上住房的,以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的,增设电梯房屋为职工家庭名下第3套以上住房的;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的;

  (五)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置换等方式取得自住房所有权的;

  (六)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当前逾期的;

  (七)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司法冻结、记入不良行为登记的;

  (八)职工或配偶已办理了长沙公积金中心划拨还贷或月对冲还贷业务的(组合贷款除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公积金线上提取入口,查看购房、租房、还贷等各提取类型条件、额度、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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