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寓落户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在长沙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
长沙公寓落户最新消息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7日
长沙:在长沙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
政策依据:
《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外迁入人员落户条件的通知》原文
望城:为优化营商环境,满足市民需求,长沙市望城区出台便民新政策,望城区商服用地 ( 公寓 ) 可以落户。
派出所组织对望城区区住建局函件项目名单中、望城区商业用地实际使用用途为公寓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并如实填报《项目商业用地公寓类实际用途核查表》,由人境大队收存备查并确认后,对实际使用用途为公寓的,依申请办理购房落户。
需要办理的市民朋友可向望城公安人境窗口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731-8817503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寓落户】可获长沙公寓落户办理指南,查看办理条件、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