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申请?

导语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到本行政区域外的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就医前按规定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办理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那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申请该如何办理呢?

  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申请?

  参保人员提出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申请,需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以下资料,经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备案登记。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安置地的户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保单位派驻异地工作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可由单位医保专管员统一向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申请。

  异地转诊(急诊)人员:提供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的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异地急诊提供急诊病历资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应在急诊入院后3天内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异地就医】可以获取异地就医备案入口,查看省内异地、跨省异地就医报销、费用结算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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