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残疾人帮扶政策汇总(持续更新)

导语 长沙县有哪些残疾人帮扶政策呢?具体帮扶内容有哪些?以下是长沙县残疾人帮扶政策汇总,小编将为大家持续关注。

  长沙县残疾人帮扶政策汇总

  更新时间:2020年6月11日

  一、残疾人证办理指南

  申请人本人于每周星期三持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残联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后携带相关病历资料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

  1、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

  2、三张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3、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的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为下列三项中任意一项:

  ①能体现出双方直系血缘关系的户口本;②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出具的说明其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其他能够证明其双方关系的合法证件。

  说明:

  相关病历资料是指:①视力残疾提供视力检测结果;②听力残疾提供听力值检测结果;③语言残疾提供语言清晰度结果;④肢体残疾提供住院病历(出院满一-年康复期后可申请) ;⑤智力残疾提供智商值检测结果;⑦精神残疾提供住院病历或精神类疾病诊断证明(发病满一年才能申请办理)。

  精神残疾鉴定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鉴定科,雨花区香樟路62号(公交车站:樟树屋)

  其他残疾鉴定医院:长沙县星沙医院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具有长沙县户籍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享受低保的三四级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残疾人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在国家法定就业年龄段内从事个体经营,以本人名义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并按期参加年检年审,有固定经营地点并正常经营,按年度连续缴纳了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可给予适当补贴。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残疾人,不享受此项补贴。

  申请方式:到村(社区)申请。

  四、残疾人贷款利息

  安排、帮扶残疾人就业的机构,法人为残疾人的企业,在市内合法登记注册且无违法经营行为,申报时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贷款并正常还款的可申请贷款贴息。其中,安排、帮扶残疾人就业的机构中,被帮扶残疾人须持有残疾人证,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且残疾职工比例高于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不含1.5%)。

  五、残疾人创业扶持

  1、湖南省级创业扶持

  具有长沙县户籍,处于法定就业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 持有残疾人证;创业组织为依法取得相关证照、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登记成立时间在2年以内的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被评定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的,可申请湖南省残疾人创业扶持。联合创业的,残疾人所占资产份额(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

  2、长沙市级创业扶持

  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处于法定就业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 2013年1月1日后创办的各类创业实体,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并正常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残疾人,可申请长沙市残疾人创业扶持。

  3、自谋职业奖励

  残疾人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且经营一年以上,可以申请自谋职业奖励,引导残疾人转变就业观念。凡本县籍的残疾人,符合上述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填写《长沙县残疾人自谋职业奖励申请审批表》,按程序审批后给予1000元/年奖励。

  4、自谋职业奖励

  被用人单位录用,用人单位按《劳动法》的要求,确保其待遇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岗位就业资助,激励残疾人自主就业。凡本县籍的残疾人,符合上述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职工个人帐户查询单,加盖社保局章)等相关资料,填写《长沙县残疾人岗位就业资助金申请审批表》,按程序审批后给予500- -1000元/年 资助。

  ps:湖南省级创业扶持和长沙市级创业扶持仅可择一项申报,且仅可申报一次。

  六、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助

  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就读长沙县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普通高中、中职(技校)和考入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及参加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学生;或具有长沙县户籍、家庭为低保户(含低收入证明)或者建档立卡贫困户、父母(任意-人)持有残疾人证,就读长沙县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普通高中、中职(技校)和考入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可申请助学补助。

  七、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

  当年已纳入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的残疾人家庭(以家庭户口关系为准),可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本项目不含易地扶贫搬迁和敬老院安置等。

  八、残疾人居家托养和集中托养服务

  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男性16-59岁,女性

  16-54岁), 无不适宜托养情况的智力、精神(稳定期)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可申请居家托养服务或集中托养服务。

  九、残疾人培训和就业

  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有培训需求或就业愿望且自身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可申请免费培训、就业登记。

  十、残疾人养老保险代缴

  具有长沙县户籍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标注脱贫的三四级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三四级残疾人,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养老保险。

  十一、残疾人医疗保险代缴

  具有长沙县户籍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集中缴费期间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城乡低保残疾人、特困供养残疾人和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中的残疾人,由财政全额补助医疗保险。

  十二、光明·关爱视力救助项目

  具有长沙县户籍,有康复需求的低视力患者及白内障患者,可申请视力救助项目。其中接受救助的白内障患者须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十三、0-14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具有长沙县户籍,年龄不满15周岁,持有残疾人证或具有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生命体征稳定,有康复训练需求且监护人愿意积极配合的,可申请免费抢救性康复服务。城乡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优先。一名残疾儿童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康复救助项目。

  十四、义肢助残项目

  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家庭贫困,经鉴定符合假肢装配条件且在近三年内未接受过假肢装配救助的缺肢残疾人,可免费装配假肢。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优先装配。

  十五、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儿童未办证的可持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诊

  断证明)的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可申请辅助器具适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优先适配。

  十六、残疾人法律救助

  凡居住在我县境内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因个人合法权益受损,符合残疾人法律救助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法律救助。

  十七、残疾人凭证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

  我县残疾人可持残疾人证及身份证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爱心公交卡,凭卡免费乘坐公交车,不分残疾类别和等级,不限乘坐次数,残疾人随身的必备辅助器具可免费携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残疾人证】,就可以查看湖南残疾人证申请流程,获取长沙残疾人证申请更多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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