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新增33个电子警察抓拍不系安全带(附详细位置)
导语 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33处电子警察抓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违法的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情况,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33处电子警察抓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违法的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具体点位:
1、开元路与东四路东往西;
2、开元路与东四路南往北;
3、开元路与东五路南往北;
4、开元路与东七路南往北;
5、特立路与东七路东往西;
6、特立路与东七路北往南;
7、特立路与东六路北往南;
8、特立路与东五路北往南;
9、特立路与东四路北往南;
10、特立路与东三路北往南;
11、特立路与东二路北往南;
12、特立路与东一路北往南;
13、特立路与星沙大道北往南;
14、天华路与明月路北往南;
15、板仓路与明月路北往南;
16、特立路与东升路北往南;
17、开元路与板仓路西往东;
18、三一路与板仓路西往东;
19、望仙路与东七路东往西;
20、板仓路与特立路西往东;
21向阳路与东升路南往北;
22、向阳路与桂花路南往北;
23、向阳路与寿昌路南往北;
24、漓湘路与板仓路南往北;
25、向阳路与天华路东往西;
26、向阳路与天华路南往北;
27、南山路与星沙大道东往西;
28、北斗路与星沙大道东往西;
29、北斗路与星沙大道南往北;
30、北斗路与东一路南往北;
31、北斗路与东二路南往北;
32、凉塘路与东四路东往西;
33、盼盼路的东四路至东六路路段。
2020年7月16日0时起,将对抓拍的违法图片进行取证录入,作为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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