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政策一览
导语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了《关于推进国际人才港建设加快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推进引进优质人力资源机构,给予机构引才奖励。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了《关于推进国际人才港建设加快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详细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政策如下。
政策原文>>>长沙经开区关于推进国际人才港建设加快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一、引进优质人力资源机构
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长沙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享受以下奖励:
1.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入驻产业园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500万元/家、400万元/家、300万元/家奖励;对上年度HROOT发布的全球人力资源服务50强机构的总部、子公司入驻产业园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家、50万元/家奖励。
2.对上市机构或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总部、子公司入驻产业园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家、20万元/家奖励。
3.对引荐上述优质机构总部、子公司入驻产业园的第三方机构,在机构总部、子公司正常经营1年后,分别给予第三方机构10万元/家、5万元/家的中介奖励。
二、给予机构引才奖励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长沙经开区企业引进优秀人才,享受以下奖励:
1.引进对象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的,按《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发〔2017〕10号)规定享受相应奖励。引进对象认定为骨干人才的,给予机构2万元/人的奖励,单个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
2.向工业企业输送生产一线人员的,按企业实际支付机构人才招聘(职业中介)服务费的20%给予奖励,单个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
三、加大机构扶持力度
入驻长沙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且年纳税贡献总额10万元以上的机构,享受以下奖励:
1.按机构当年所缴纳税收总额区县留成部分给予贡献奖励,前3年奖励80%,后2年奖励50%。
2.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连续5年的租金补贴和物业管理补贴,前3年补贴100%,后2年补贴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对新入驻机构给予4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入驻机构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品牌(服务)或省优质品牌(服务)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