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考哪些人不能报考?附报考条件

导语 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5621名,其中省直机关和直属单位104名、省直监狱和戒毒单位364名、市州直机关252名、县市区直机关1165名、乡镇(街道)机关2642名、法院系统379名、检察院系统214名、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下同)501名。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湖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公告发布之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201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公务员考录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放弃的人员,或办理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手续后取消录用或离职的人员。

  10.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除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可先行报考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服役期限、任职期限、辞退、各类证书等)均应在2021年3月1日前取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长沙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省考】即可获取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指南、各市州职位表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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