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安排+纪律要求
导语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缴费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湖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笔试时间和地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1年3月27日9:00-11:00
申论: 2021年3月27日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 2021年3月28日 9:00-10:30
招警专业科目: 2021年3月28日 9:00-11:00
笔试地点:
分别设在省直、市州。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湖南警察学院教师、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2021年3月28日8:30开始进行教学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终身限制报考。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笔试结束后,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应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或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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