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要求(最新)
导语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长沙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跨年一般不得补缴。
长沙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要求(最新)
更新时间:2023年3月2日
补缴情况 | 相关规定 |
一个缴费年度 |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调高已缴费月份的基数,并进行补缴 |
跨年补缴 |
跨年一般不得补缴 |
达到退休年龄未满15年 |
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
注:202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一步:提出申请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补缴2020年度未缴费月度费款的,需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步:缴费
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规定重新核定缴费金额,参保人凭缴费单据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入户开户银行缴费。
推荐阅读:长沙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标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灵活】可查看长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缴费指南,查看参保条件、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