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奖励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紧缺急需人才:是指2017年6月21日(含)后来长创新创业,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长沙产业发展迫切需要且相对紧缺的人才。主要包括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企业自主认定紧缺急需人才和高层次先进技术科研人才。更多申请条件请查看正文。
入选长沙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的人才,可分别获得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补贴。以下是申报条件,供大家参考。
申报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的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申报人才应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主目录(试行)》及相关子目录中高级人才的相应条件(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处于领先地位的,可适当突破),在长工作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30%以上的股东。引进的外籍人才,每年须在长工作六个月以上。
(二)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
申报人才应在长沙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30%以上的股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薪40万元以上的技术技能人才。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技能人才。
3.获得以下奖项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4—10名;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6—10名,一等奖4—10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4.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或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居省市领先地位的技术技能人才。
(三)企业自主认定紧缺急需人才
1.认定主体。由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战略和人才需求情况,明确年度重点支持的相关产业链,综合该产业链企业上年度的发展规模、投资额度、研发人员数量、发展潜力及行业影响力等因素,确定可以自主认定紧缺急需人才的企业,并安排可自主认定的名额和层级。
2.人才条件。为企业所急需且在长工作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优秀骨干人才,或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30%以上的股东。
>>>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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