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长沙共享电动车未戴头盔将被限制使用(附具体措施)
导语 8月1日起,长沙市被交警查获不戴头盔的驾驶人,将被限制在长沙城区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
长沙市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的驾驶人,将被限制使用长沙市城区运营的所有共享电动自行车,具体措施如下:
实施时间:8月1日起
实施措施:
第一次限制使用一个月
第二次限制使用两个月
第三次限制使用一年
注意:哈啰目前实行“驾驶证”机制,总分24分,不佩戴头盔一次扣2至3分;共享电动自行车将每隔五分钟自动检测骑行人是否佩戴头盔,如果没有会自动断电并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