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办理指南(线上+线下)

导语 在正常还款期间,借款人可使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或自有资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或提前结清贷款。

  湖南省直公积金可申请提前偿还贷款,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时须正常还贷一期以上。

  (2)借款人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部分还本(年对冲),使用自筹资金部分还款的,还款金额应为壹万元以上。

  (3)客户使用自筹资金还款的,需将自筹资金汇集于借款人在委托贷款银行开立的专用还贷账户内。

  (4)以配偶名义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自住房的,婚后使用公积金办理月对冲还贷、部分提前还贷(年对冲)、全部提前还贷等业务,需由公积金所有人本人办理,不能由配偶代办。

  二、办理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配偶代办或共同参与对冲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合法委托书。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①办理入口:

  网上营业大厅:点击进入

  微信公众号:湘直公积金

  手机公积金APP

  ②办理流程

  以手机公积金APP为例

  第一步:扫码下载手机公积金APP,进入首页,点击“业务办理”

  第二步:在贷款业务中,选择‘提前还本’,按流程操作即可

  2、线下办理

  ①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

  ②识字岭营业部(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③河西营业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298号曙光泊岸5栋201,南湖路隧道南口)

  ④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天心区银杏路6号人社厅综合楼)

  ⑤星沙分理处(长沙县长沙经济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中路6号,交通银行经开区支行旁)

  ⑥自贸区分理处(长沙县黄兴大道南段58号东方美地S6栋,华融湘江银行长沙自贸区支行一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省直公积金】可获省直公积金缴存/提取入口,查看缴纳标准、贷款指南、提取指南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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