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大修提取指南(时限+额度+材料+流程)
导语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自危险房屋维修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提取指南如下:
一、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建造、翻建)。
3、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自危险房屋维修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大修)。
4、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5、职工与他人(非配偶)共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按职工所占产权比例提取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平均份额核算。
二、提取材料
三、提取流程
提交资料→初审→复审→办理完毕。
四、提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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