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公务员遴选报名条件一览
导语 202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发布,具体的报名范围与条件可以在正文进行查看。
9月10日,202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具体的报名范围与条件如下。
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全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其中,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面向全省在乡镇工作2年以上的选调生。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省直属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及其省级管理机构、省管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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