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导语 异地公积金可以转入湖南省直公积金,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省直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后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省直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后办理异地转入手续;职工调动工作的,在省直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一、办理材料

  (1)职工个人办理

  职工向省直中心提出账户转入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工作调动证明(调动工作的提供)。

  (2)单位批量办理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的,可委托单位专管员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工作调动证明(调动工作的提供)。

  二、办理流程

  三、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办理、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

  线下办理:中心各营业部、归集银行柜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省直公积金】可获省直公积金缴存/提取入口,查看缴纳标准、贷款指南、提取指南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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