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超过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怎么办?

导语 长沙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期限为事故发生或鉴定起30天,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长沙工伤认定申请应由所在单位提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 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问:长沙超过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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