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级工伤赔偿是什么标准?

导语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级为27个月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关待遇。

  问:长沙一级工伤赔偿是什么标准?

  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一次性发放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本人工资为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拓展信息: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相关链接>>>长沙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保险】即可获取长沙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标准等内容。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