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望城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一览

导语 长沙望城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需符合与望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1年以上(含)的社会保险,持有效居住证等条件。

  在望城的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以下是申请对象及条件:

  1、与望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1年以上(含)的社会保险,持有效居住证;

  2、符合长沙市城镇住房保障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本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

  注意事项:

  1、长沙市本级 (含高新区) 低收入标准由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为3140元 (含) 以下,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由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为3140元 (不含) 至3865元 (含)。

  2、非长沙市城区户籍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其家庭人口为配偶及子女。

  推荐阅读:望城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怎么申请(条件+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望城公租房】即可获取望城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查看房源情况、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公租房补贴申请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