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生育津贴领取要满足哪些条件?

导语 参保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单位可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按月发放。

  长沙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参保人员不能自行领取生育津贴,需提交所需资料后由单位社保专员负责办理,办理完成后,生育将发放至单位参保账户中。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断缴3个月以内补缴到账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的)生产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断缴超过3个月补缴到账的,从到账之日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3、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但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转移续接后,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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