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领取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导语 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合法生育,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男职工配偶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自分娩后开始申领,至分娩后6个月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合法生育,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领取指南如下:

  1、领取条件

  男职工生育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报生育补助必须在正常参保状态下进行。

  注: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合法生育且未参加生育保险,例如:男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配偶已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核报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则不能重复享受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2、领取标准

  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支付。

  根据湖南《关于调整省本级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调整2020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标准,用人单位失业女职工为3548元,用人单位男职工为1774元。

  3、领取材料

  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诊断证明书(盖章)、住院费用明细发票(原件)及汇总明细清单(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社保卡、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需提供复印件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均可)。

  4、领取流程

  参保人员提交所需资料,由单位社保专干负责办理。

  5、领取时限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自参保人配偶分娩出院后即可申请,工作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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