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小学退学指南

导语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退学,普通高中学生需符合相关情形可申请退学,具体的退学情形、办理流程已整理在下文。

  长沙市教育局发布了退学指南,以下是具体事项,供大家进行参考。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退学。

  2.普通高中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退学:

  (1)因患不能治愈的重症或患严重的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已休学两年,仍不能坚持或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须附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证明,含检验检查报告单);

  (2)在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性事故导致严重的智力障碍或生活不能自理的(须有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证明);

  (3)其他原因申请退学的。

  3.普通高中学生申请退学办理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学生退学申请,填写《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退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核准签章,上传学校签章后的退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3)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

  学校及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4.普通高中学生退学后,需要再读普通高中的,应按再读当年当地普通高中阶段招生政策重新录取,重新取得学籍。

  原文链接>>>退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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