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存量房出租政策(最新)

导语 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市民将名下唯一住房供作租赁住房后再购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长沙存量房出租政策(最新)

  更新时间:2022年6月13日

  根据长沙发布6月10日消息,市民将名下唯一住房供作租赁住房后再购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两套房的盘活一套房供作租赁住房后,可按二套房贷款。

  更新时间:2022年5月20日

  2022年5月11日,长沙发布《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选择长房集团、长沙建发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

  1、《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资格审核时,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

  2、业主选择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应与试点企业签订《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既可以委托给试点企业出租运营房屋,也可以选择自行出租运营房屋,均须纳入服务平台监管;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自房屋在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之日开始计算。

  注意:《方案》出台后购买了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如果盘活为租赁住房,不能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

  相关链接>>>

  长沙市盘活存量房试点业务办理指南(入口+流程)

  长沙存量房委托长租操作指南(入口+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长租房】可获取长租房业务办理入口,查看如何进行以租换购/如何出租/如何出售/租金标准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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