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博士生购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在长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会保险缴存时间的限制,拟购房人向商品房开发企业提交购房的相关资料即可。
根据《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长沙博士购房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材料
落户长沙:
在长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会保险缴存时间的限制。
申请购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购房申请表(由申报对象在网上据实填报)。
(2)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3)在长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不落户长沙:
① 如需通过人才(学历)购房,请提供学历证明、工作证明、24个月工资流水、24个月居住证明及社保在缴证明,进行申请购房。其中24个月工资流水可凭单位出具的工资明细或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若有工作于不同单位的除24个月工资流水或明细外,还应提交相应的工作证明。
②非长沙市户籍家庭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自购房当月起已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或个税);
二、申请流程
1、新建商品房期、现房
(1)拟购房人向商品房开发企业提交购房的相关资料。开发企业须对购房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在所有留存的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并加盖公章。开发企业审核后在网签系统中录入拟购房人相关信息,并报送到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对象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购房资格。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申报对象与开发企业签订网签合同。
(3)开发企业提交《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和相关资料,办理商品住房预(销)售合同备案。
2、存量房
(1)买卖双方向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各网点处提交申请购房的相关资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购房人相关信息录入存量房网签系统。
(2)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对象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购房资格。
(3)买卖双方凭《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网签合同和其它房屋交易资料办理缴税、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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