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方式)
导语 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期后,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含对冲)1次,每次间隔12个月。
职工家庭在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本金业务,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职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长沙公积金中心根据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后的贷款余额重新制定还款计划告知职工。
一、申请条件
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期后,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含对冲)1次,每次间隔12个月,办理公积金对冲部分本金的金额不低于3万元,自筹资金偿还的金额不低于1万元,也可以同时选择对冲加自筹资金的方式,偿还金额不低于前款规定。(*对冲加自筹资金:对冲3万起+自筹资金1万起)
二、申请材料
职工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办理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三、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携带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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