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

导语 职工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无房户支付房租的等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4、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

  5、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的;

  6、退休的;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8、出境定居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10、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相关链接>>>长沙公积金提取指南(购房+还贷+租房+离职+退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公积金线上提取入口,查看购房、租房、还贷等各提取类型条件、额度、材料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