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通报长沙县在外省返长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导语 11月23日通报长沙县在外省返长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王某某,男,38岁,现住长沙县三一员工小区;11月23日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0日

  18:00 自外省乘G305次火车抵达长沙高铁南站,开展落地核酸检测,后前往三一星沙园区入园行程报备。

  19:00 乘坐出租车(湘AT5713)回长沙县三一员工小区

  19:15 在员工小区有家超市买水。

  20:00 在员工小区移动大厅办理宽带业务。

  20:30 返回宿舍,后未外出。

  11月21日

  9:00 在员工小区宿舍内等候工作人员上门安装宽带。

  10:16 骑共享单车前往长沙市八医院核酸检测。

  10:50 骑共享单车返回员工宿舍。

  11:30 三一员工小区就餐,返回员工宿舍休息。

  19:00 步行前往长沙县泉塘街道阿布杜鲜羊馆就餐。

  22:00 搭乘出租车(湘ADX1945)返回三一员工小区宿舍,后未外出。

  11月22日

  8:45 乘出租车(湘AD19741)前往长沙县黄花镇三一智联重卡园区上班。

  12:20 前往三一智联重卡园区就餐。

  15:00 在三一智联重卡园区核酸检测。

  16:00 乘出租车(湘AD43873)前往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

  19:40 乘车(湘 ADE2229)返回三一员工小区药店购药,回宿舍未外出,直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外省入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在第一入长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长第3天再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西藏全域,新疆全域,内蒙古全域,甘肃全域,广东广州、佛山、深圳、汕头、清远、东莞、揭阳、湛江、阳江、茂名、肇庆、珠海,湖北武汉、黄冈,河北石家庄,河南郑州、南阳、平顶山、漯河等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长沙县在外省返长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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