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通报宁乡市在外省返宁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导语 11月28日通报,宁乡市在外省返宁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见正文。

  11月28日通报,宁乡市在外省返宁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杨某某,女,53岁,外省返宁人员,11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该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4日

  14:25 自外省乘坐K157次列车(10车厢)抵达长沙火车站

  14:42 在长沙火车站出站口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

  14:50 从长沙火车站乘坐12号公交车至长沙汽车西站

  16:01 从长沙汽车西站乘坐809公交车往宁乡市

  17:15 到达城郊街道五街国际小区站,下车后步行至城郊街道东方现代城小区,未再外出

  11月25日

  15:29 从东方现代城乘坐29路公交车至城郊街道石泉社区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

  16:24 从石泉社区乘坐29路公交车返回东方现代城,未再外出

  11月26日

  12:02 步行至城郊街道彭义诊所

  12:15 离开彭义诊所返回家中

  17:38 步行至城郊街道周氏工作室

  18:52 离开周氏工作室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7日

  13:48 步行至城郊街道红星美凯龙核酸采样点采样

  14:32 完成采样返回东方现代城,未再外出

  11月28日

  10:30 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宁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宁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宁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宁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宁,抵宁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宁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重庆、广东、河南、湖北、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等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宁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宁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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