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通报长沙县检出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导语 11月28日通报长沙县检出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长沙县检出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1:居住于长沙县湘龙街道中南汽车世界Q区;

  感染者2:居住于长沙县湘龙街道中南汽车世界L区;

  上述无症状感染者在长沙县的活动风险点位为:

  11月24日

  湘龙街道中南汽车世界L区菜市场、云联购超市、万家惠超市

  11月25日

  湘龙街道中南社区公园2号核酸采样点

  11月26日

  湘龙街道中南社区临时核酸采样点、中南社区公园临时黄码采样点、中南汽车世界L17栋洋河大曲小卖部外

  11月27日

  湘龙街道中南社区临时核酸采样点、平安幼儿园外、腾龙网吧外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三天三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抵长后立即进行1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长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11月28日通报长沙县检出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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