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通报郴州嘉禾县在外省入郴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导语 11月28日通报郴州嘉禾县在外省入郴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11月27日,嘉禾县在外省入郴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周某,男,34岁,于11月24日从郑州东站乘坐高铁专列返湘,11月25日乘坐闭环专车入嘉。11月27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核查,感染者周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4

  23:00 从郑州东站乘坐高铁专列到达长沙南站(提前报备,闭环转运)。

  23:50 在长沙南站出站口临时隔离点等候郴州专车闭环转运(自述)。

  11月25日

  04:10 乘坐郴州闭环转运大巴专车前往郴州。

  09:00 到达郴州苏仙区隔离转运点。

  10:51 从郴州乘坐专车闭环转运前往嘉禾。

  12:25 到达嘉禾县外省入嘉返嘉人员中转站(新中医院隔离点),后乘坐闭环转运专车到嘉禾县塘村镇集贸路家中居家隔离。期间“五包一”村干部上门核实了居家隔离落实情况。

  11月26日

  10:35 工作人员上门核酸采样(检测结果阴性)。

  11月27日

  11:21 闭环转运到嘉禾县集中隔离点隔离。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嘉禾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6627501、19967525912)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主动报备行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 “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目的地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点、国省道第一入郴点现场报备。

  2.完成核酸检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郴,抵郴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五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落实健康管理。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抵郴后不满5天的,严禁外出,拒绝探访。确需外出的,经所在社区批准后,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4.规范社会活动。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室外人群密集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聚集性活动时,以及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查验、提醒。

  5.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的,应主动配合、如实报告,不得拒绝或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等涉疫信息。

  原文链接>>>嘉禾县在外省入郴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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