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通报邵阳新邵县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导语 11月30日通报邵阳新邵县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新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

  感染者:石某某,男,20岁,居住在新邵县陈家坊镇田里村3组,11月27日从外省返乡,11月29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1月30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县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经初步流调,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7日

  22:13乘坐高铁G507到达长沙南站。

  11月28日

  03:00 乘坐私家车湘EQS535返回陈家坊镇田里村家中;

  14:00  因其是外地一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

  11月29日

  18:2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新邵县疾控中心(0739—3665769 )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新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县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新邵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县,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达新邵不满5天者,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新邵县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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