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通报宁乡市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导语 12月1日通报宁乡市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12月1日,宁乡市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感染者1:龚某某,女,58岁,为宁乡市病例肖某某、龚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1月29日纳入集中隔离管理,期间例行核酸检测阴性,12月1日例行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感染者2:李某 ,男,42岁,系11月30日外省来长并闭环转运进行隔离管控人员,12月1日例行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上述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29日

  10:32 到达玉潭街道格林春天小区,陪护肖某某、龚某某

  11:30 闭环转运至宁乡市隔离酒店

  11月30日

  在隔离酒店

  12月1日

  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感染者2:

  11月30日

  17:40 乘坐G6108次列车从广州至长沙高铁站,后闭环转运至宁乡市隔离酒店集中隔离

  12月1日

  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宁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宁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宁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宁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宁,抵宁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宁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重庆、广东、河南、湖北、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等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宁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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