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定向限价房开始实施 四类人群优先配售限价房

导语 2018年1月1日,长沙定向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施行,四类人群优先配售限价房。

  2018年1月1日起,《长沙市定向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四类人群优先配售限价房。

  这个办法与此前长沙市发改委公布的《长沙市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限价商品住房性质、销售对象、受益人群都不一样。

  政策1:《长沙市定向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政策

  政策2:《长沙市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原文

  四类人群优先配售限价房

  对取得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准购单中的下列人员可优先配售:

  1、低保无房户;

  2、年满 60 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

  3、家庭成员中有属于二级以上残疾、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重点优抚对象;

  4、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家庭。

  什么是定向限价房?

  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以 90 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不高于 120 平方米(含)。定向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偏下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征收过程中涉及的城镇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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