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祁阳县发布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导语 随着2021年春节临近,因人员聚集导致疫情传播的风险很大,为扎实做好防疫工作,祁阳县发布关于疫情相关政策规定。

  祁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祁冠防指〔2021〕1号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加之春节临近,人流车流物流不断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从严从紧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科学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居民要落实“二十一字”防疫方针, 养成一米线、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用公筷和合理营养、适当运动、充足睡眠、心理平衡等良好卫生习惯及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广大居民要严防疫情经物传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村庄清洁行动;减少网购非必需用品,不从国(境)外网购或中高风险区网购、海淘物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冻食品,不直接接触快递包裹、冷链食品;若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就近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采取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合理制定出行计划。

  广大居民减少不必要的走访,倡导无必要不远行;学校要做好师生错峰放假、错峰返校工作,师生假期不旅行、不访亲。确需离祁的居民,要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注意旅途安全和防疫安全,尽量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倡导在祁务工人员在本地过年、外地工作祁阳籍人员就地过年;确需返乡者,要严格遵守当地的核酸检查、备案管理、隔离等防控要求。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提倡精简办理红白喜事,不聚餐、不聚会,提倡聚餐活动控制在10人以下,50人以上的集聚性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100人以上的集聚性活动要报县防控办备案。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落实防疫和应急处置措施。

  四、加强重点场所精准防控。

  车站码头、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娱乐、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落实防疫措施。农贸市场要严格落实活禽经营“1110”制度(即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切实规范海鲜产品、进口货品售卖管理,严禁销售未经检验的冷链食品,严禁售卖野生动物。旅游景点和娱乐场所等经营服务单位要采取预约、限流、错峰等措施,控制接待规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场所要严格落实健康监测、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和个人卫生防护等措施;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院感防控,优化就医流程。

  五、全面落实“五有一网格”措施。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要求。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村为主”工作机制优势,加强网格化管理,实施地毯式摸排,切实做好返乡人员健康监测和精准分类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祁人员“14+7”和“2+1”管理措施。上述人员到达祁阳后要在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告。对于发现的从国(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来祁人员,镇(街道)、村(社区)、组(楼栋)及广大居民应及时向县防控办报告(联系电话:0746—3226119)。

  六、全面落实防控责任。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严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纪律,严格遵守防疫行为规范。若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防控责任履行不到位等原因引发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责任。凡是违反本通告要求,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从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祁人员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责。从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祁人员不报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造成疫情传播、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祁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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