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泸溪县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防聚集的通告

导语 为了确保全县民众和亲戚朋友身体健康、平安过节,最大限度减低感染风险,泸溪县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防聚集的通告。

  泸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防聚集的通告(第2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防聚集等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返乡人员要监测。

  坚持非必要不来泸、不出省,提倡就地过年,确需返乡人员要提前向所属村(社区)报备,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再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各乡镇、村(社区)要落实管控责任,登记造册,实行网格化管理。涉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按照第1号通告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疫情期间不聚集。

  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规定。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制定防控方案,向属地乡镇报批,村(社区)要落实好防控措施。提供举办宴请等活动场所的业主及其他单位要引导举办者延期举办,对举办类似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重点场所要严防。

  尽量减少外出,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进入车站、广场、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要落实戴口罩、1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超市、酒店、网吧等重点场所要落实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码等防控措施。

  泸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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