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个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指南(标准+流程)

导语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完成本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可查看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填报指南

  扣除条件

  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标准

  ①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

  ②非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

  三、扣除方式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等方式。

  注意:

  (1)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四、扣除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五、申报入口

  六、申报流程

  如2022年已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需要在2023年继续享受,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是否发生变化(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3,快捷填报栏一键带入),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

  如未曾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2023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享受,可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3,点击相应扣除项目进行填报,具体流程如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之后选择“赡养老人”

  3、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4、“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阅读提示内容后点击“我知道了”

  5、点击“选择被赡养人”,填写被赡养老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6、填写“是否独生子女”信息,确定扣除“分配比例”或“分摊方式”后,点击“下一步”

  7、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申报注意事项

  纳税人身份:区分“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形

  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被赡养人的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被赡养人出生日期:填写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

  与纳税人关系:按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父亲、母亲、其他”三种情形

  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分摊方式: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区分“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种情形。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填写扣除年度内,按政策规定计算的纳税人每月可以享受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取个税汇算入口、汇算指南、退补税申报攻略、个税税率表、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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