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1号)
导语 即日起,在娄人员非必要不离娄,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疫情的地区;国家公职人员、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暂时取消休假。
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1号
当前,我省多地相继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且疫情传播速度快、扩散风险大、外溢范围广,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阻止疫情在我市发生,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下达如下命令:
一、即日起,在娄人员非必要不离娄,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疫情的地区;国家公职人员、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暂时取消休假。
二、近14天内拟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发生地区和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来娄,必须提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网格报告,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返娄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健康码或行程卡出现红、黄码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疾控中心报告。不主动报告或瞒报、谎报、缓报,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全面落实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居住点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主动加强人员排查。
四、全市暂停各类100人以上大型活动。
全市体育场馆、旅游景点、公园、电影院、酒店等人员聚集性场所严格控制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接容量的50%。暂时关闭室内密闭娱乐场所(游船、棋牌室、麻将馆等),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发热门诊(哨点)工作制度,各类诊所一律不准接诊发热病人。药店停止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加大涉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就医环境。
六、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岗位人群和应检尽检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措施,重点行业在8月3日前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8月15日前,口岸单位、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岗位人群核酸检测“每日一检”。
七、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格落实冷链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切实做到进口冷链食品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开展预防性全面消毒。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购、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
八、暂停全市校内外所有线下教学和培训活动,严禁暑期补课及幼儿园园内托管服务;全市各中小学校、在娄大中专院校暂停校内一切师生聚集性活动(比赛、军训、培训、训练、夏令营、研学实践等)。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暂定执行15天。
符合条件但还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务必在8月15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提高免疫能力。广大市民要自觉关注疫情信息,掌握防病知识,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责任,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个人落实自我管理责任,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一盘棋”。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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