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水利特岗人员招生报考指南(招生计划+志愿填报)

导语 为解决基层水利专业人才缺失的问题,自2020年起,湖南计划用5年时间为基层定向培养水利特岗人员2500名。2021年再计划本科招生165人,专科招生335人。

  2021年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面向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招生,录取批次为提前录取批次。

  一、招生计划

  本科计划招生165人:其中长沙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30人,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30人;湖南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70人;湖南理工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35人。

  专科计划招生335人:由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培养,专业为水利工程115人,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45人,水土保持技术30人,机电排灌工程技术40人,给排水工程技术(农村安全饮水方向)70人,大数据技术(水利信息化方向)35人。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基层水利特岗人员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了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2.具备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落户时间为2021年6月7日前);

  3.年龄未满25周岁(1996 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5.热爱水利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基层水利特岗人员,且毕业后服从水利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在县市区的基层水管单位(基层水利岗位)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二)本科层次招生执行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专科层次招生执行普通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招生程序

  1、户籍信息确认

  考生可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填写的户籍,若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实际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凡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与实际户籍地不一致或考生在规定的落户时间后将户籍迁出而影响志愿填报及协议签订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填报志愿

  报考基层水利特岗人员的考生应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本科、专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内填报有关志愿。

  3、协议签订

  考生填报志愿后,登陆“湖南水利特岗信息平台”选择所属县市区录入报名意向信息,录入完成并确认无误,考生自行下载《湖南省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认真阅读《协议书》有关信息,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6份),并分别于本、专科提前批填报志愿截止日后第三天17:00前,将预签的协议书送达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水利局,未在规定时间内预签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各县市区水利局在预签协议时间截止后3日内,在“湖南水利特岗信息平台”核对预签协议考生信息,并将预签了《协议书》的考生名单通过“湖南水利特岗信息平台”上报至所在市州水利局(同步盖章报送纸质文件),各市州水利局汇总各县市区预签《协议书》考生名单,通过“湖南水利特岗信息平台”上报,纸质文件盖章同步报送省水利厅人事处。

  4、投档录取

  定向基层水利特岗人员招录工作按照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进行。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各培养学校,各培养学校在省水利厅人事处的指导监督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预签协议情况,分类别(物理类、历史类)、分县市区、分学校、分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省教育考试院按培养学校和省水利厅人事处审核确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投档。对于本科层次计划,第一次录取后生源不足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考生须在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的次日15:00前完成预签协议手续及送达手续,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已预签协议并送达的考生不需要再预签协议)。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水利局,市州水利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水利局。

  县市区水利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函告的录取名单,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分别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

  5、复查复核

  各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对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收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核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相应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其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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