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导语 2021年长沙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工作,将于5月中旬进行,长沙县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长沙县已交房但未划分学区的新建楼盘及非住宅性质的房产是否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依据?

  答:

  已交房但未划分学区的新建楼盘需由开发商到所辖街道的中心学校、长沙县教育局教育科备案并提出学区划分申请,经县教育局核定其教育配套责任后再进行学区划分。

  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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