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沙芙蓉区教育局事关培训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

导语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提醒家长,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慎重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可以进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查验。

芙蓉区教育局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芙蓉区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为持续巩固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芙蓉区教育局向您再次作出友情提示,请家长朋友们与孩子共同阅读以下内容,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请您慎重选择培训机构。在您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请保持理性和谨慎的态度,要选择具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培训机构。家长朋友们可通过点击链接https://xwpx.eduyun.cn/bmp-web/登录进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查验。同时请您查看授课教师是否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请您理性缴纳培训费用。请您务必抵制“折扣”等诱惑,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培训费用。缴纳培训费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建议您不用现金缴费、微信转账等方式缴纳培训费,而是将培训费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手机端app或者中国工商银行“教培云”缴纳至工商银行资金监管账户,缴费后要保留好合同文本及正规发票。

  请您坚决抵制无证培训。未取得办学许可的住宅小区内组班教学、一对一、教育咨询、游学、研学、夏令营等形式进行的学科培训都属无证办学行为。无证办学普遍存在安全隐患大、师资无保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学生和家长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请您不要让孩子参与无证培训,整治无证办学需要您的大力支持。

  请您参与监督培训行为。培训机构以下行为是教育部门明令禁止的,请坚决抵制并及时向我局反映情况:

  ①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②超标超前教学、组织招生选拔考试、虚假宣传;

  ③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

  ④培训时间晚于20:30;

  ⑤未签订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⑥收取培训费用未开具发票,培训费用未进入资金监管账户;

  ⑦无证提供就餐服务;

  ⑧使用无运营资质车辆接送学生。

  对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和违规培训行为,欢迎广大家长朋友投诉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31-84683246。

  家长们朋友们,请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切不可跟风或随意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让我们共同携手,切实减轻孩子的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健康发展。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2022年9月5日

  原文链接>>>芙蓉区教育局致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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