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笔试)
教师资格证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报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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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1月12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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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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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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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符合以上报名基本条件的考生须按以下要求选择报考考区 1.社会考生具有湖南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湖南省居住证,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 2.在校考生为在湖南省就读或户籍(居住证)在湖南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如:四年制本科学制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指的是大学三年级及大学四年级学生)、在读研究生,应在学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学生须在毕业后报考。 3.现役军人如在湖南省内服役,应在其驻地所在考区报考。 (三)港澳台居民报名要求 1.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报考;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报考。 3.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在我省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我省相应师范生政策。 (四)可免试认定要求 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规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和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有关高等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学生(参加免试认定改革专业名单请考生咨询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可免试认定中小学生教师资格;其余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禁止报考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2025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弊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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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26年3月7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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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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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