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方县第一轮县直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导语 中方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3月3日下午17:30。
中方县2023年第一轮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怀化市五溪人才行动计划》(怀办发电〔2018〕6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中方县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41个(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见《中方县2023年第一轮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及要求》)。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2年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岗位对年龄另有规定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2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县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报名前,已通过中方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8.已通过我县以往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四、引进程序
本次考试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有关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可以是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3月3日下午17:30,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将《中方县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具有人事权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发送至相应单位报名邮箱,网上报名邮箱见《中方县2023年第一轮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及要求》(附件1)“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同时,应聘人员可于“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期间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填写《中方县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具有人事权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性质和单位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考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社、编制部门进行指导,纪检部门进行监督。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成绩按照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纪检部门进行监督。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聘用。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由组织、编制、人社及用人单位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实施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申请递补,须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5.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兑现有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退还所有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后再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
(二)企业引进人才程序。由用人单位通过市场化方式自主招聘,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引进事宜,用人单位在与引进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由主管部门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公示。
用人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其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在中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需退还已享受的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工作住房免租金待遇,保证引进人才居住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携家属的60平米左右),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期限为5年。对首次在中方县购房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给予住房补贴30万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给予住房补贴20万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给予住房补贴15万元,按20%/年,分5年兑现(享受首次购房补助后不再享受住房免租金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企业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承担100%、50%。
2.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按照事业单位、企业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承担100%、50%。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对引进的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需要安排的,可在编制内按程序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县入学的,可在全县范围内任意选择一所公立学校申请就读。
4.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外)、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自我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指令。
2.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2812209(县委人才办)
0745-2811689(县人社局)
18692565883(县教育局)
13548998070(县文旅广体局)
18274556000(县自然资源局)
0745-2812107(县卫健局)
15807429855(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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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18874556005(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