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长沙卫健委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考察标准(标准➕聘用)
导语 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
长沙卫健委事业单位招聘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考核成绩再次相同的,跟班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下同);直接考核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跟班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下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024湖南公务员省考体检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完成调档及考察工作的,视为自愿放弃。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愿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