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最新)
导语 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依次标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长沙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最新)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14日
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依次标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Ⅳ级预警:在若干区县(市)或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将出现暴雨(雪)、寒潮、低温、强对流、大雾、霾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气象局发布气象灾害Ⅳ级预警。
(1)暴雨
预计未来24小时有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将出现≥50毫米、局部地方将出现≥100毫米的降雨;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或者已经出现暴雨天气,有可能对城乡基础设施造成一定影响,主要河流堤防、水库出现险情。
(2)暴雪
预计未来24小时有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将出现≥5毫米的降雪,局部地方将出现≥10毫米的降雪,导致交通、铁路、电力、通信受到一定影响。
(3)寒潮
预计未来24至48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4℃,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
(4)低温
过去24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出现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气温持续偏低。
(5)强对流(大风、冰雹、雷电)
预计1个及以上乡镇(街道)未来2小时将出现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或者1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已经出现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而产生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形势仍将持续或加强,且已经造成人员伤亡、房屋损毁、供电及通信设施损坏和农作物绝收。
预计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未来6小时将出现雷电;或者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已经出现雷电,而产生雷电的形势仍将持续或加强,且已经造成人员伤亡、房屋损毁、供电及通信设施损坏和农作物绝收。
(6)大雾、霾
预计未来12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将出现重度霾或者能见度≤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已经导致交通运输受到影响,车流限速,主要公路准备封闭,且预计可能仍将持续。
(7)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Ⅲ级(较大)预警:在若干区县(市)或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出现暴雨(雪)、干旱、寒潮、高温、低温、强对流、大雾、冰冻、霾等气象灾害, 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较严重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气象局发布气象灾害Ⅲ级预警。
(1)暴雨
过去24小时有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出现日雨量≥100毫米的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的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有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将出现≥100毫米的降雨,可能对交通、铁路、通信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
(2)暴雪
过去24小时有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出现≥5毫米的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有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将出现≥10毫米的降雪;或者暴雪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导致交通、铁路、电力、通信受到影响,设施农业受到威胁。
(3)干旱
1个及以上区县(市)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持续发展。
(4)寒潮
预计未来24至48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2℃,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
(5)高温
过去48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持续出现最高气温≥37℃,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持续出现≥37℃的高温天气。
(6)低温
过去72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出现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气温持续偏低。
(7)强对流(雷电、大风、冰雹)
预计3至5个乡镇(街道)未来2小时将出现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或者3至5个乡镇(街道)已经出现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而产生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形势仍将持续或加强,且已经造成人员伤亡、房屋损毁、供电及通信设施损坏和农作物绝收。
预计2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未来6小时将出现雷电;或者2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已经出现雷电,而产生雷电的形势仍将持续或加强,且已经造成人员伤亡、房屋损毁、供电及通信设施损坏和农作物绝收。
(8)大雾、霾
预计未来24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将出现严重霾或能见度≤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或者已经出现,已经导致交通运输受到较大影响,主要公路已经封闭,且预计可能仍将持续。
(9)冰冻
预计未来48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将出现冰冻天气;或者过去24小时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10)重污染天气
预计未来72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或者过去24小时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48小时以上。
(11)霜冻
预计未来48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0℃以下,或已经降到0℃以下并可能持续。
(12)城市内涝、短时强降雨
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未来1小时降雨将达到30毫米。
(13)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Ⅳ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Ⅱ级(重大)预警:预报预测未来在若干区县(市)或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出现暴雨(雪)、干旱、寒潮、高温、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严重的危害和社会影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气象局负责发布气象灾害Ⅱ级预警。
(1)暴雨
过去24小时有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出现日雨量≥100毫米的降雨,同时上述地区有日雨量≥200毫米的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局部地方将出现≥100毫米的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有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将出现≥100毫米、局部地方将出现≥200毫米的降雨,且降雨可能造成流域性洪水或对城乡基础设施造成较为严重危害。
(2)暴雪
过去24小时有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出现≥10毫米的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毫米的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有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将出现≥15毫米的降雪;或者暴雪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导致交通、铁路、电力、通信受到较大影响,设施农业受到较大威胁。
(3)干旱
1个及以上区县(市)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持续发展。
(4)寒潮
预计未来24至48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0℃,并伴有6级以上大风。
(5)高温
过去48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持续出现最高气温≥37℃,且局部地区有≥40℃的高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持续出现最高气温≥37℃,且局部地区有≥40℃的高温天气。
(6)冰冻
过去48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持续出现严重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冰冻天气。
(7)重污染天气
预计未来72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将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或者过去24小时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48小时以上。
(8)霜冻
预计未来48小时有1个及以上区县(市)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零下3℃以下,或已经降到零下3℃以下并可能持续。
(9)城市内涝、短时强降雨
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未来1小时降雨将达到40毫米。
(10)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Ⅰ级(特别重大)预警:预报预测未来在若干区县(市)或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将出现暴雨(雪)、干旱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严重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和社会影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气象局负责发布气象灾害Ⅰ级预警。
(1)暴雨
过去48小时有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连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的降雨,同时上述地区有日雨量≥200毫米的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局部地方将出现≥200毫米的降雨,且降雨可能造成流域性大洪水或对城乡基础设施造成严重危害。
(2)暴雪
过去24小时有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出现≥20毫米的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毫米的降雪,或者暴雪天气已经出现,且已导致交通、铁路、电力、通信受到严重影响,设施农业受到严重威胁。
(3)干旱
2个及以上区县(市)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持续发展。
(4)城市内涝、短时强降雨
10个及以上乡镇(街道)未来1小时降雨将达到50毫米。
(5)各种灾害性天气已经出现并对交通、铁路、通信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重大影响,超出一个地区的处置能力,需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上述数据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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