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导语 长沙县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需要符合与长沙市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持有长沙市城区有效居住证等条件。
公租房申请对象分为符合条件的本县城镇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每类人群需符合相应的条件,长沙县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本人及家庭在长沙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2.与长沙市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
3.持有长沙市城区有效居住证;
4.符合长沙市城区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注意:
长沙县低收入标准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为3140元(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为3140元(不含)至3865元(含)。
二、申请材料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向县住建局申请。
用人单位申请所需资料:
1.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原件);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报告或相关批文(原件)(盖企业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盖企业公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6.企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7.申请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8.申请员工信息表及电子版;
9.长沙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连续缴纳一年且处于在保状态)。
三、申请流程
1、进窗环节
申请人按照类别备齐所需资料后,提交至公租房窗口;
2、审核环节
县住建局及时进行受理,审核时间约20天;
3、房源配租环节
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选择房号,最终由县住建局配租房源,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满足申请人意愿房源(分配原则为1人1室;2人2室;以此类推);
4、合同打印、签订及入住环节
配租后,县住建局或物业会及时与您沟通,请及时与所在公租房物业签订合同、对接入住事宜;
租赁期限:
租赁合同为期一年,到期前3个月,申请人需备齐年审资料进窗办理年审,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四、申请地点
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政务中心公租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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