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镇户籍家庭公租房申请材料清单

导语 长沙县城镇户籍家庭公租房申请需要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特殊困难急需救助的材料等。

  长沙县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城市户籍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城镇户籍家庭向县住建局申请,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一般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非定向配租申请审批表(社区、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报告(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结(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4.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5.申请人户内所有家庭成员的人均月收入低于3865元的收入证明;

  6.住房租赁合同或借住证明等居住情况证明(复印件)。

  (2)棚户区、片区改造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中的私有房屋被征收人和公房承租人、被征收房屋关系人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长沙中低收入房屋征收户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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