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企业职工养老金包含哪些项目
导语 根据《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基本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社会性养老金/缴费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参保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组成:
根据《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基本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按如下办法计发:
1、社会性养老金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25年及其以上者,按职工退休时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发给;不足25年者,每少1年,该比例减少0.5个百分点。
2、缴费性养老金
以职工退休前3年本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本人平均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省劳动行政部门核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3、个人帐户养老金
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下同)除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实际应缴费月数发给,实际缴费月数超过420个月的只除以420。
相关链接>>>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职工养老】可获长沙职工养老保险办理/查询/转移入口,还可查看养老金计算、领取标准、待遇申领、养老关系转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