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期间补缴政策

导语 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按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流程进行补缴,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需要提供法院审计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证明补缴期间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

  长沙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期间补缴政策

  更新时间:2023年3月2日

类型 情形 补缴政策
有单位的在职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 补缴三年内 补缴3年内的养老保险,单位需到经办窗口办理携带:
①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②劳动合同复印件
③单位工资发放的财务凭证、银行流水
④单位公章
补缴超过三年 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按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流程进行补缴,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需要提供法院审计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证明补缴期间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

  相关链接>>>长沙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规定(最新)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