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具有长沙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持有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的0~14岁残疾儿童(截至当年度12月31日年龄不满15周岁)。
市残联、市财政局印发的《长沙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残疾人64种基本型辅助器具的补助标准、使用年限以及适用条件,打破了以往统一申报、统一发放的时间限制。
申请条件如下:
具有长沙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持有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的0~14岁残疾儿童(截至当年度12月31日年龄不满15周岁)。
注意:残疾人申请同一类型辅助器具时,每次只能申请1件但0-14岁听力残疾儿童,经评估应双耳适配助听器的,可一次性申请左右各1台助听器,按2件计,双肢残缺经评估应适配的残疾人,可一次性申请2例假肢,按2件计;经评估应适配矫形器的残疾人,可以申请2例矫形器,按2件计。
相关链接>>>长沙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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