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试用期是否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导语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问:试用期是否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常见疑问: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何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单位合并,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年限?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4,劳动者因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企业因劳动者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劳动合同】可获长沙劳动合同签定规则、劳动关系证明方式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